托县劳服中心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精神,并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创建试点单位的通知》要求,推进我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和效能,实现残疾人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特制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单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中心现有工作人员4人,其中在编干部职工2人。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对全市城镇残疾人就业情况的调查摸底,做好求职失业登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盲人保健按摩等;组织指导全市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年审工作;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心要根据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加强和完善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加强队伍建设专业化

加强队伍建设专业化是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核心所在,现有工作人员4人,都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持有行政执法证,下一步中心还针对行政执法、就业指导、社会保障、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学习,逐步建立一支具有敬业精神,熟悉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的就业服务专业化队伍,用队伍的专业化实现业务工作的人性化、差异化。

2、加强服务管理制度化建设

就业服务所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已经建立上墙的制度有:就业服务所工作流程图,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制度流程;执行了考勤制度、学习制度等。下一步还将继续制订出台档案管理、员工行为准则、公开公示等制度,建立健全与社会用工单位联系制度,不断完善服务工作流程,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形成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模式。

3、加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

2007年9月份县残疾人服务中心大楼建成使用,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基础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在一楼大厅(面积约500㎡),设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窗口、就业失业求职登记、职业技术培训登记、职业指导室。在四楼(面积约200㎡)设盲人按摩鉴定室。服务功能区面积大,配置比较完善、实用。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快成立职业指导室,尽快的为残疾人朋友提供职业测评、就业指导等服务。

4、规范化建设创建工作时间表

1、 6月25日前,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成立,并购进相关办公设备;

2、 7月10日前,就业服务所规范化运营;

3、9月30日前,完成各镇村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

4、11月至12月份,迎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县创建试点单位进行考核评估验收。